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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溪县委党校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公示

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数: 6345 更新时间:2018-3-19


绩溪县委党校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公示

县法宣办:

    根据中共绩溪县委办公室、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

贯彻落实<关于实行国家机关“谁执法 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的意见>的通知》(办﹝2018号)文件要求,现结合我校法宣工作实际制定绩溪县委党校“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”责任清单(见附件),并予以公示。

绩溪县委党校“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”

责任清单

单位名称

中共绩溪县委党校

责任领导、科室及普法联络员

分管领导:胡广明   责任科室:办公室

普法联络员:方国红

普法对象

1.对内:全体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

2.对外:一是进入党校参加培训教育的全县党员领导干部、企业负责人、中高级知识分子等,二是基层政府部门、管理组织和民众;

重点普法内容

(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)

《宪法》、《民法总则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、《刑法》》、《民法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、《网络安全法》、《党章》、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》、《党内监督条例》

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

1.机关集中学法月、江淮普法行 、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

2.3.8”、“3.15”、“6.1”、“6.26”、“11.9”等重要节点 。

普法阵地

1.网络媒体;中共绩溪县委党校网、中共绩溪县委党校网手机版、绩溪县委党校微信公众号、绩溪县委党校手机报等;

2.实体平台:法治文化栏、法治文化宣传标识等。

3.自办刊物:《绩溪县情》

普法队伍

1.专业队伍:“七五”普法讲师团;

2.志愿队伍:绩溪县委党校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、绩溪县委党校文明创建志愿者队伍。

普法计划

(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,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)

1.组织参加2018年度“机关集中学法月”系列活动;

2.组织开展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、“江淮普法行”系列主题宣传活动;

3.组织开展“法律六进”、“以案释法”巡讲活动;

4.组织参加公民旁听庭审;

5.组织开展“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”宣传月活动;

6.组织参加法治家庭创建活动;

7.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系列法治宣传实践活动;

8.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场教育活动。

法律服务项目

(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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